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二十一中品 - 鱼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29人阅读 鲍鱼注陶云∶鱼是臭者。按∶ 鱼,岭南人作鲍鱼。刘元绍云∶其臭如尸,正与陶公相背。海人食之,所谓海上有逐臭之夫也。其鱼以格额,目旁有骨,名乙。《礼》云∶鱼去乙。郑云∶东海 鱼也。只食之,别无功用也。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土虫 下一节:予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