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三 - 郁金香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0人阅读 味苦,温,无毒。主蛊野诸毒,心气鬼疰,鸦鹘等臭。陈氏云∶其香十二叶,为百草之英。按《魏略》云∶生秦国。二月、三月有花,状如红蓝;四月、五月采花,即香也。 (今附)十二叶为贯,捋以煮之用为鬯,为百草之英,合而酿酒,以降神也。以此言之,则草也,不当附于木部。 陈藏器云∶味苦,平,无毒。主一切臭,除心腹间恶气鬼疰。入诸香药用之。生大秦国。 花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庵(音谙)摩勒 下一节:卫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