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三 - 特蓬杀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3人阅读 味辛、苦,温,小毒。主飞金石用之,炼丹亦须用,生西国。似石脂、蛎粉之类,能透金石铁无碍下通出。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烟药 下一节:阿婆赵荣二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