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三 - 白马骨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2人阅读 无毒。主恶疮。和黄连、细辛、白调、牛膝、鸡、桑皮,黄荆等,烧为末,淋汁取治瘰,恶疮,蚀息肉,白癜风,以物揩破涂之。又单取茎、叶煮汁服之,止水痢。生江东。似石榴而短小对节。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饭箩烧作灰 下一节:紫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