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真檀 - 卷第十四 - 证类本草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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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四 - 紫真檀

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2人阅读

   味咸,微寒。主恶毒,风毒。

   陶隐居云∶俗人摩以涂风毒诸肿,亦效。然不及青木香。又主金疮止血,亦疗淋用之。

   唐本注云∶此物出昆仑盘盘国也。虽不生中华,人间遍有之也。臣禹锡等谨按日华子云∶紫真陈藏器云檀树如檀。出海南。本功外,心腹痛,霍乱,中恶,鬼气,杀虫。外台秘要止血止痛至妙。凡裹缚疮,用故布帛,不宽不急,如系衣带即好。千金方∶治一切肿。以紫檀细碎,大醋和敷肿上,梅师方∶治金疮止血。急刮真紫檀末,敷之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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