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一 - 格注草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33人阅读 味辛、苦,温,有大毒。主蛊疰诸毒疼痛等。生齐、鲁山泽。 唐本注云∶叶似蕨,根紫色若紫草根。一株有二寸许,二月、八月采根,五月、六月采苗,晒干。(唐本先附)唐本余注云∶《图经》出齐州、兖州山谷间。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萱草根 下一节:鸡窠中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