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九禽下 - 鹈鹕嘴 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29人阅读 味咸,平,无毒。主赤白久痢成疳者,烧为黑末,服一方寸匕。鸟大如苍鹅。颐下有皮袋,容二升物,展缩由袋,中盛水以养鱼。一名逃河。身是水沫,唯胸前有两块肉,如拳。云昔为人窃肉入河,化为此鸟。今犹有肉,因名逃河。《诗》云∶维鹈在梁,不濡其。郑云∶鹈鸪 ,喙也。言爱其嘴。(新补) 中医书籍:证类本草 上一节:鹘嘲 下一节:鸳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