鹈鹕嘴 - 卷第十九禽下 - 证类本草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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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证类本草》- 卷第十九禽下 - 鹈鹕嘴

作者:唐慎微 朝代:宋 阅读数:29人阅读

   味咸,平,无毒。主赤白久痢成疳者,烧为黑末,服一方寸匕。鸟大如苍鹅。颐下有皮袋,容二升物,展缩由袋,中盛水以养鱼。一名逃河。身是水沫,唯胸前有两块肉,如拳。云昔为人窃肉入河,化为此鸟。今犹有肉,因名逃河。《诗》云∶维鹈在梁,不濡其。郑云∶鹈鸪 ,喙也。言爱其嘴。(新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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