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经纶》- 卷五产后证上 - 产后戒食汤 作者:萧埙 朝代:清 阅读数:12人阅读 孙真人曰∶产后七日内,恶血未尽,不可服汤,候脐下块散,乃进羊肉汤。有痛甚者,不在此例,候二三日消息,可服泽兰丸。 中医书籍:女科经纶 上一节:产后诸证其源有三 下一节:产后戒饮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