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灵素节注类编》- 卷七热病 - 血分邪 作者: 朝代: 阅读数:8人阅读 热病数惊,螈 而狂,取之脉,以第四针,急泻有余者,癫疾,毛发去,索血于心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 此热邪伤血,血心所主,而藏于肝,故数惊螈 而狂,皆心肝经现证也。以针取之血脉,急泻其有余之邪。若成癫疾,必毛发尽秃,血热之极也。从血治心不得愈,仍当助肾水,以养肝制心火也。 中医书籍:灵素节注类编 上一节:肝邪 下一节:肾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