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解 - 卷三营卫经络总论 - 灵素节注类编 - 中医网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灵素节注类编

《灵素节注类编》- 卷三营卫经络总论 - 经解

作者: 朝代: 阅读数:7人阅读

   足太阴气绝,则脉不荣肌肉,唇舌者,肌肉之本也。脉不荣,则肌肉软;肌肉软,则肉萎人中满;人中满,则唇反。唇反者,肉先死。甲笃乙死,木胜土也。

   脾主肌肉,脾经气绝,故肌肉先死也。

   

中医书籍:灵素节注类编

上一节:经解

下一节:经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