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人部第五十二卷人之一 - 人魄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6人阅读 (《纲目》)【集解】时珍曰∶此是缢死人,其下有物如麸炭,即时掘取便得,稍迟则深入矣。不掘则必有再缢之祸。盖人受阴阳二气,合成形体。魂魄聚则生,散则死。死则魂升于天,魄降于地。魄属阴,其精沉沦入地,化为此物;亦犹星陨为石,虎死目光坠地化为白石,人血入地为磷为碧之意也。 【主治】镇心,安神魄,定惊怖颠狂,磨水服之(时珍)。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人气 下一节:髭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