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草部第十三卷草之二 - 吉利草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4人阅读 (《纲目》)【集解】时珍曰∶按嵇含《南方草木状》云∶此草生交广,茎如金钗股,形类石斛,根类芍药。吴黄武中,江夏李俣徙合浦遇毒,其奴吉利偶得此草与服,遂解,而吉利即遁去。 俣以此济人,不知其数也。又高凉郡产良耀草,枝叶如麻黄,花白似牛李,秋结子如小粟,煨食解毒,功亚于吉利草。始因梁耀得之,因以为名,转梁为良耳。 根 【气味】苦,平,无毒。 【主治】解蛊毒,极验(时珍)。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钗子股 下一节:朱砂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