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栗香 - 木部第三十四卷木之一 - 本草纲目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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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纲目》- 木部第三十四卷木之一 - 必栗香

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8人阅读

   (《拾遗》)【释名】花木香、詹香。

   【集解】藏器曰∶必栗香生高山中。叶如老椿,捣置上流,鱼悉暴腮而死。木白鱼不损书也。

   【气味】辛,温,无毒。

   【主治】鬼疰心气,断一切恶气,煮汁服之。烧为香,杀虫、鱼(藏器)。

   

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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