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六 - 古榇板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6人阅读 (《拾遗》)【集解】藏器曰∶此古冢中棺木也。弥古者佳,杉材最良。千岁者通神,宜作琴底。《尔雅注》云∶杉木作棺,埋之不腐。 【主治】无毒。主鬼气注忤中恶,心腹痛,背急气喘,恶梦悸,常为鬼神所祟挠者。水及酒和东引桃枝煎服,当得吐下(藏器)。 【附方】新一。 小儿夜啼∶死人朽棺木,烧明照之,即止。(《圣济》)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古厕木 下一节:震烧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