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草部第十七卷草之六 - 木藜芦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5人阅读 (《拾遗》)【释名】黄藜芦(《纲目》)、鹿骊。 【集解】藏器曰∶陶弘景注漏芦云∶一名鹿骊。南人用苗,北人用根。按∶鹿骊乃木藜芦,非漏芦也。乃树生,如茱萸树,高二、三尺,有毒。 时珍曰∶鹿骊,俚人呼为黄藜芦,小树也。叶如樱桃叶,狭而长,多皱纹。四月开细黄花。五月结小长子,如小豆大。 【气味】苦、辛,温,有毒。 【主治】疥癣、杀虫(藏器)。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马肠根 下一节:附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