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鳞部第四十四卷鳞之四 - 诸鱼有毒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6人阅读 (《拾遗》)鱼目有睫,杀人。目得开合,杀人。逆腮,杀人。脑中白连珠,杀人。无鳃,杀人。二目不同,杀人。连鳞者,杀人。白 ,杀人。腹中丹字,杀人。鱼师大者有毒,食之杀人。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鱼子 下一节:介部第四十五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