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纲目》- 木部第三十五卷木之二 - 木 作者:李时珍 朝代:明·万历六年 阅读数:6人阅读 ( ,良刃切。《拾遗》)【释名】 木(音潭)。 【集解】藏器曰∶ 木生江南深山大树。树有数种,取叶浓大白花者入药,自余灰入染家用。 时珍曰∶此木最硬,梓人谓之 筋木是也。木入染绛用,叶亦可酿酒。 木灰 【气味】甘,温,小毒。 【主治】猝心腹症瘕,坚满 癖。淋汁八升,酿米一斗,待酒熟,每温饮半合,渐增至一、二盏,即愈(藏器。出《肘后》)。 中医书籍:本草纲目 上一节:棕榈 下一节:柯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