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温热经纬》- 卷四 - 九湿热证
九湿热证∶数日后,脘中微闷,知饥不食,湿邪蒙绕三。
雄按∶宜作“上”焦。宜藿香叶、薄荷叶、鲜荷叶、枇杷叶、佩兰叶。
雄按∶《离骚》纫秋兰以为佩,故称秋兰为佩兰。若药肆中所售之佩兰,乃奶酣草之类,不可入药也。汪按∶兰即省头草,《离骚》之兰,即本草之兰,皆非今之兰花,前人辨之,已极明确,不必致疑矣。盖古人所谓香草。皆取叶香非指花香,而今之兰花叶实不香,明非古之兰也。医者疑古药品之兰蕙正如儒者。疑古食品之HT。皆不通古今之变者也。芦尖。
雄按∶即芦根也,用尖取其宣畅。冬瓜仁等味。
雄按∶吴本无此条。
此湿热已解,余邪蒙蔽清阳,胃气不舒,宜用极轻清之品,以宣上焦阳气。若投味重之剂,是与病情不相涉矣。雄按∶章氏谓轻剂专为吴人体弱而设,是未察病情之言也。或问湿热盛时,疫气流行,当服何药?预为消弭。余谓叶讷人《医案存真》载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∶天气郁勃泛潮,常以枇杷叶拭去毛净锅炒香,泡汤饮之,取芳香不燥,不为秽浊所侵,可免夏秋时令之病,余则建兰叶、竹叶、冬瓜、芦根,皆主清肃肺气,故为温热暑湿之要药,肺胃清降,邪自不容矣。若别药恐滋流弊,方名虽美,不可试也,而薄滋味,远酒色,尤为要务。
此条须与第三十一条参看,彼初起之实邪,故宜涌泄,投此轻剂,不相合矣。又须与后条参看,治法有上中之分,临证审之。解后余邪为虚,初发者为实,上焦近心,故有懊恼谵语,中焦离心远,故无。如其舌黄邪盛,亦有发谵语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