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太平圣惠方》- 卷第三十九 - 治食猪肉中毒方 作者:王怀隐、陈昭遇等 朝代:宋·淳化三年 阅读数:33人阅读 凡猪无毒。其间野放。或食杂毒物而遇死。此肉则有毒。人食之则毒瓦斯入脏腑。故令人吐利 治食猪肉遇冷不消。必成虫。宜服此方。 川大黄(一两锉碎微炒) 川朴硝(一两)上件药。以水二大盏。煮取一盏。去滓。尽服之。若不消化。人和皮杏仁一两。入前药同煎服。即效。 中医书籍:太平圣惠方 上一节:治食马肉中毒诸方 下一节:治食狗肉中毒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