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宗金鉴》- 外科卷下头面部 - 背部
篇名:上编 外治法分类:灵枢经骨度尺寸
[1]膂骨以下至尾□二十一节,长三尺。(膂骨,脊骨也。脊骨外小而内巨 ,人之所以能负任者,以是骨之巨也。脊骨二十四节,今云二十一节 者,除项骨三节不在内。) [2]腰围四尺二寸。
按、方剂:背部折法: [1]自大椎至尾□,通折三尺。
[2]上七节,各长一寸四分一厘,共九寸八分七厘。
[3]中七节,各一寸六分一厘,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。
[4]第十四节与脐平。
[5]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,共八寸八分二厘。
[6]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,不足四厘者,有零未尽也。
[7]直寸根据此,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。
[8]脊骨内阔一寸。
[9]凡云第二行侠脊一寸半,三行侠脊三寸者,皆除脊一寸外,净以寸半 三寸论,故在二行当为二寸,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。
注: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