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学启源》- 卷之下十二用药备旨 - (十)用药各定分两 作者:张元素 朝代:金 阅读数:12人阅读 为君最多,臣次之,佐〔使〕又〔次〕之。药之〔于证〕,所主停者,〔则〕各等分〔也〕。 中医书籍:医学启源 上一节:(九)五味所用 下一节:(十一)药性生熟〔用〕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