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疡科纲要》- 卷下第四章膏丹丸散各方 - 第九节·生肌诸方 作者:张山雷 朝代:民国初年 阅读数:14人阅读 收口宜之,毒未净不可用。 【方解】 珠粉贵物也,寿颐则谓介属耳。但用大块牡蛎,洗净泥垢杵散,清水漂出细粉,去其粗滓,功与珠粉同,而价则十万之一耳。名以珠粉,允无愧色,岂俗子能知此中功用耶? 中医书籍:疡科纲要 上一节:第九节·生肌诸方 下一节:第九节·生肌诸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