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食忌 - 卷之七妊娠 - 简明医彀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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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简明医彀》- 卷之七妊娠 - 妊娠食忌

作者: 朝代: 阅读数:2人阅读

   螃蟹、兔肉、虾、羊肝、羊眼、犬肉、鳖肉、鳝鱼、田鸡、雀、驴、马肉、菌、茨菰、无鳞鱼、烧酒、姜、椒、蒜、辣、煎爆、热毒。忌鹅肉、HT 鲤、鸭子、糯米、鸡子、桑椹同食。孕妇喜食桃、梅、李、杏、杨梅、酸醋之类。经曰∶心出血,肝纳血,肝味酸,血养胎。肝虚而求外之酸味以补之耳,亦不宜过多,恐肝木盛,克制脾土也。亦有过食酸物聚痰而成子痫者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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