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征要》- 第三卷肾与膀胱经 - (九)清肝胆火 作者:李中梓 朝代:明 阅读数:4人阅读 味辛,性温,有小毒。入肾经。忌铁器。禁牛乳。糯米泔浸一宿,去赤汁则毒去。 助阳填骨髓,心腹寒疼。开胃消宿食,强记通神。 补而能宣,西域僧献于唐玄宗,大有功力,遂名婆罗门参。广西英州多仙茅,羊食之遍体化为筋,人食之大补。其消食者,助少火以生土,土得干健之运也。其强记者,肾气时上交于南离故也。 仙茅,专于补火,惟精寒者宜之。火炽者有暴绝之戒。 中医书籍:本草征要 上一节:(九)清肝胆火 下一节:(九)清肝胆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