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- 第七册七窍门上 - 目 作者:王肯堂 朝代:明 阅读数:17人阅读 谓目病不治,忍待自愈,或治失其宜,有犯禁戒,伤其脉络,遂致深入,又不治之,致搏夹不得发散之故。或年之月、月之日,如花如潮,至期而发,至期而愈。久而不治,及因激发,遂成大害。 未发者,问其所发之时令,以别病本在何经位。已发者,当验其形证丝脉,以别其何部分,然后治之。 中医书籍:证治准绳·杂病 上一节:目 下一节: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