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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针灸资生经》- 针灸资生经第七 - 产后余疾(产前)

作者:王执中 朝代:南宋·嘉定十二年 阅读数:25人阅读

   期门、治产后余疾。(铜见心痛。)千云、主产余疾。食不下。贲豚上下。伤食腹满。

   兔、疗妇人八部诸疾。(明)妇人产后浑身疼。针百劳穴。遇痛处即针。避筋骨及禁穴。(许)明下云、产后未满百日。不宜灸。

   产后血晕。寒热往来。或血抢心。恶疾也。予阅食料本草。见有用鹿角烧为末。酒调服。日夜数服验者。偶家有妇人患此。令服此神效。因教他人妇服皆验。但以产后未可饮酒。以童子小便调服尔。(最忌服利药。)明下云、凡怀孕、不论月数。不宜灸。铜云、昔宋太子善医术。出苑遇一妊妇。太子、女。令徐文伯诊。曰、一男一女。针之。泻三阴交。补合谷。应针而落。果如文伯言。故妊娠不可刺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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