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用火者 - 卷一指明火穴 - 幼幼集成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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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幼幼集成》- 卷一指明火穴 - 宜用火者

作者:陈复正 朝代:清 阅读数:5人阅读

   一平素产子有脐风,则胎胎不爽。于产下第二日,勿待其发,先以此火散之,百不失一。

   一胎婴生下,多啼不乳,喷嚏呵欠,吮乳口松,是即脐风作矣。急以此火散之。

   一凡儿病面青面黑,扭项摇头,仰身擦面,或眼青怒视,或左右斜视,或上下窜视,或两目连扎,或头项牵强,蜷舌露筋,嘘风撮口,啼哭咬人,或手如数物,或两手牵引,或两足跳掣,忽扰忽乱,失张失志,但觉神情与常有异者。由从前表里不清,将欲作痉,此火至妙。

   一伤寒已痉,角弓反张,眼目斜视,左右搐搦,并中恶、客忤、痫证,与食填太阴,及一切风闭、火闭、痰闭、气闭,乍然卒死者,此火最神。

   一食伤脾胃,肚大青筋,于端午日午时,用全身灯火,复于青筋开叉处,以火载之,一叉一点,其病自消。

   一风寒痰气闭塞之证,此火实有神功。凡用灯火既完,候儿啼哭已停,即以金粟丹半丸,姜汤化服。服后,以衣裹之,蒙其头面,令之安卧片时,以复其神志,其病如失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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