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参 - 卷三诸药法制及药性 - 外科全生集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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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外科全生集》- 卷三诸药法制及药性 - 丹参

作者:王洪绪 朝代:清 阅读数:5人阅读

   色赤,酒润炒,血分药也。补心血,养神志,生新血,安生胎,落死胎,为胎前产后要药。每晚酒送末二钱,连服四十日,可疗痛经,即孕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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