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俗产后十弊 - 卷五产后禁忌药物 - 胎产指南 - 中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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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胎产指南》- 卷五产后禁忌药物 - 乡俗产后十弊

作者:张曜孙 朝代:清 阅读数:11人阅读

   一、产毕毋令食牛、羊、猪、鹅肉、鸡子、面物,虚人难消化。

   二、毋食凉粉、绿豆、粥澉汁、荞麦面。

   三、毋多食胡椒、艾、酒,血块虽得热流通,新血亦不宁,防崩漏。

   四、产后宁波俗弊,多用姜数斤以消血块,发热亡血致危。

   五、产后毋食梨、橘、柑、藕,冷菜,及冷药、冷水,致血块凝结。

   六、毋食橙、丁、橘、干、枳术、香砂等丸,重损新血。

   七、七日内,毋劳洗以劳神,毋勉强早起,以冒风寒。

   八、产后月之内,毋多言、劳女工。

   九、产后暑月,毋用冷水洗手足。

   十、产后遇大寒月,用小衣烘热,常温腹内,冷则块痛久,虽药不行。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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