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胡加芒硝汤证一条 -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- 伤寒贯珠集 - 中医网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伤寒贯珠集

《伤寒贯珠集》-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- 柴胡加芒硝汤证一条

作者:尤怡 朝代:清 阅读数:8人阅读

   伤寒十三日不解。胸胁满而呕。日晡所发潮热。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证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非其治也。潮热者。实也。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以治其里也。

   此少阳经邪兼阳明内实之证。少阳病在经。故胸胁满而呕。所谓柴胡证也。下之而三字。疑衍。凡柴胡证不得利。今反利者。知医以丸药下之。为医之误。非病之情也。潮热者。阳明之实也。实则可下。而证兼少阳。则不可下。故先宜小柴胡以解其外。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以治其里。亦如下条之先与小柴胡。后与大柴胡之例也。亦太阳篇移入。

   尚从善云、此本柴胡证。下之而不得利。仲景谓此本柴胡证。医设以大柴胡汤下之。则表里俱解。何至有下利之证云。

   

   柴胡加芒硝汤方

   于小柴胡汤内加芒硝六两。余根据前法服。不解更服。

   

中医书籍:伤寒贯珠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