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- 卷之十 - 蛊毒叙论 作者:陈言 朝代:宋 阅读数:21人阅读 江南闽中山间人,以蛇虺、蜈蚣、蜒蚰、虾蟆等百虫同器畜之,使其自相食啖,胜者为灵以事之,取其毒,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,妄意要福,以图富贵。人或中之,证状万端,广如治百蛊说,或年岁闻人多死。又有人家,香火伏事如家先者,亦谓之蛊,能病患,世谓之蛊注;以姓类属五音,谓之五蛊。此皆边鄙邪僻之地,多有此事,中都则蔑闻也。 中医书籍: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上一节:桃奴丸 下一节:中蛊证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