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濒湖炮炙法》- 卷四虫兽类 - 蜂蜜 作者:刘宋、雷学所着 朝代:南北朝 阅读数:12人阅读 〔 曰〕凡炼蜜一斤,只得十二两半是数。若火少、火过,并用不得。〔时珍曰〕凡炼沙蜜,每斤入水四两,银石器内,以桑柴火慢炼,掠去浮沫,至滴水成珠不散乃用,谓之水火炼 中医书籍:濒湖炮炙法 上一节:淡竹沥 下一节:露蜂房